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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南沙区2010年公开选拔团委副书记公告
来源:广州人事网 2010-7-29 编辑:zhoupanyu 【字体:小 大】
为进一步扩大用人视野,广泛吸引人才,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,更好地为促进南沙开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,经中共南沙区委同意,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名南沙区团委副书记。

 

   为进一步扩大用人视野,广泛吸引人才,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,更好地为促进南沙开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,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、《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经中共南沙区委同意,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名南沙区团委副书记。

    一、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位说明

公选职位

公选职数

职位要求

南沙区团委副书记

1

中共党员,熟悉共青团工作。

 

    二、报名条件与资格

    凡符合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,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:

    (一)具有5年以上工龄;

    (二)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、学士以上学位;

    (三)符合下列任职年限要求之一者:

    1、现任副处级干部;

    2、任现职级满1年的正科级干部(如正科任职时间不满1年的,可累计副科任职时间相加满4年);

    3、任现职级满4年的副科级干部。

    (四)年龄在28周岁以下(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);

    (五)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;

    (六)身体健康;

    (七)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应选拔条件。

    计算现任职级时间,确定学历、学位等相关情况,截止时间均为2010年6月30日。

    三、选拔范围

    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及企、事业单位,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。

    四、选拔程序和方法

    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
    1、报名方式:报名人员登录“广州公选网”(http://www.gzgx.gov.cn)的“网上报名系统”进行网上报名,如没有上网条件的,可直接到南沙区委组织部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,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。

    2、报名材料:《2010年广州市南沙区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团委副书记报名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并提供身份证、工作证、学历证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,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相关材料,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。

    3、报名地点: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8楼(广州南沙区委组织部);联系电话:020-39910539、020-39078123;联系人:郑翔、姚镇海。

    4、报名时间:2010年7月28日至8月18日(周六、日除外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午8∶30-12∶00 ,下午14∶00-17∶00。

    5、资格审查:由南沙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。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∶1。

    (二)笔试

    1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,笔试限时150分钟,满分为100分。笔试成绩按40%计入考试综合成绩。

    2、笔试内容: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,特别是运用理论、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
    3、笔试时间:2010年8月下旬,地点: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8楼(具体安排另行通知)。笔试结束后,笔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。

    4、根据笔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,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∶1。考生在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,否则取消面试资格,其空余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。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“广州公选网”和“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”上公布。

    (三)面试

    1、面试满分为100分,面试成绩按60%计入考试综合成绩。

    2、面试内容: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领导能力素质、个性特征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。

    3、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。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、专家和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,人数为7人。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答辩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,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,取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得分。

    4、面试结束后,根据考生的笔试、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。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。

    (四)组织考察

   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,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,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∶1。如有体检不合格者,其空余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。考察人选及其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考试综合成绩在“广州公选网”和“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”上公布。

    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,采取个别谈话、民主测评、实地考察、查阅个人档案、专项调查、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。考察结束后,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、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,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。

    (五)党委研究决定

    南沙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,研究提出任用建议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由南沙区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。

    南沙区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,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。

    (六)任前公示

    对南沙区委决定任用的干部,在广州公选网、南沙区和拟任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天。公示后,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,办理任职手续。属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,须报经上级组织(人事)部门审核同意。

    (七)试用与任职

   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,试用期1年。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,享受相应的政治、工资、福利待遇。试用期满后,经考核胜任的,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。不胜任的,免去试任职务,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。

    五、时间安排

   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拟从2010年7月下旬开始,至9月中旬基本完成。

    7月下旬:发布公告,接受报名;

    8月中旬:资格审查;

    8月下旬:笔试、面试、体检;

    9月上旬:确定考察对象、组织考察;

    9月中旬:任前公示、确定任职人选。

 


中共南沙区委组织部
2010年7月28日  

附件:

 2010年广州市南沙区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团委副书记报名登记表.doc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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